渭南市华州区郭氏宗亲联谊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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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南市华州区郭氏宗亲联谊会

章程  (草案)

第一章  总则

本会名称  渭南市华州区郭氏宗亲联谊会
本会性质  渭南市华州区郭氏宗亲联谊会是:郭氏历史文化研究,海内外郭氏宗亲及郭子仪后裔联谊,开发资源发展经济,保护郭氏文化及遗产遗迹的地方性的社会团体。
本会宗旨及任务
本会宗旨:渭南市华州区郭氏宗亲联谊会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遵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风尚,继承弘扬先祖唐·汾阳王“忠贞、智勇、宽仁、豁达”的爱国主义精神,促进中华和谐,振兴我县经济,进而开发郭氏文化产业,繁荣氏族文化和促进海内外郭氏后裔的大团结,为我县以及我省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。着力保护子仪故里的郭子仪遗迹和遗物的文化遗产。
第二章     业务范围
  本会业务范围
研究挖掘与郭子仪有关的郭氏文化,宗族历史、名人轶事,祖宗传承,联络国内外郭子仪后裔团体和个人,交流成果,繁荣郭氏文化。
联络、联谊海内外郭子仪后裔,支援故里经济建设和恢复,重建废倾的宗祠,被破坏的遗迹。
为了方便海内外郭氏宗亲祭拜,筹建《衣冠冢》、《忠武祠》。为了弘扬郭氏文华的“家风”“家训”,筹建《汾阳书院》。
第三章  会  员
本会会员:
凡居本区的郭子仪后裔,以及全国其他各省市的郭子仪后裔,热爱郭氏文化的郭姓个人。
拥护本会章程,自愿加入本会。  积极从事,参加本会活动,对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。
会员入会程序
提交入会申请书
经理事会讨论通过
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会员享有以下权利
本会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表决权。
参加本会活动。
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民主监督权。
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获得本会服务以及优先受益权。
会员履行的义务
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。
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。
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,积极推进郭氏文化,宗族文化繁荣。
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会员的退会应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退还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会费,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如果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,或犯法经国家法院判刑者、经理事会表决,予以除名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第四章     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员的产生、罢免
   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其职权是:
制定和修改章程。
选举和罢免理事。
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决定其他重大工作事宜。
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需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。
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。
理事会职权
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。
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
统筹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。
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。
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。
决定设立办事机构,分支机构,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。
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
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其他重大事项
理事会每年最低召开一次会议,如有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方式。
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,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在日常事务中,行使第十五条1、3、5、6、7、8项职权,对理事会负责。(常务理事会不超过理事会人数1/3)。
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,还可以通讯进行。
本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遵纪守法、品行高尚。
必须是子仪公直属裔孙。
在本会业务领域内,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,和学术水平(郭氏文化研究),并且在郭氏大家族中颇有影响。
身体健康,一心奉献,无私为公,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。
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五年。
第二十条  本会会长行使下列权利
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任理事会。
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和完成日常工作地进展。
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。
第二十一条  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
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工作计划,主管文件和档案工作。
协调各分支机构,实体机构开展工作。
提名各副秘书长,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,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。
处理日常事务。
附 则
第二十二条  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二十三条  加盟会员,非本姓氏而热心参与活动,热心研究和爱好郭氏文化,尊仰唐·汾阳王郭子仪的异姓以及忠义村的村民,皆可加入本会。
第二十四条  本章程经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会员大会通过生效。



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郭氏宗亲联谊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